《阜陽市人民政府〔2024〕-13號、〔2024〕-14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 年1 月1 日)第五十九條“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”。為加強對用途變更為“一住兩公”地塊的監管力度,2021年以來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其他關聯公司先后下發了《關于強化污染地塊聯動監管堅決防止違規開發利用的通知》(皖環函〔2021〕329 號)、《關于強化用途變更的建設用地聯動監管的通知》(皖環函〔2021〕1010 號)等文件,確保對用途變更為“一住兩公”用地的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或土壤污染修復(含風險管控)效果評估并明確土壤環境質量達到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。
一、項目概況
報告名稱:《阜陽市人民政府〔2024〕-13號、〔2024〕-14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
阜陽市人民政府〔2024〕-13號、〔2024〕-14號地塊位于安徽省阜陽市潁州區,中心經緯度為E:115.809241°;N:32.848104°;用地面積88829m2(13號:41114m2;14號:47715m2),為農用地及城鄉居民建設用地,該地塊擬變更為二類居住用地(0701),屬于建設用地中第一類用地,本報告中按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評價。
二、調查結論
通過第一階段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,確認了本次調查地塊現狀和歷史上未曾作為工業生產企業用地,無工業固廢儲存、地下儲罐、地下輸送管道。根據現場快篩結果可知,本次調查地塊土壤快篩值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和《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(試行)》(DB4403/T67-2020)規定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,綜合以上,可以在第一階段得出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的結論,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,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結束。
三、公共咨詢途徑
本項目公示采用網上公示的形式,公眾可通過向我單位發送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電話等方式索取補充信息、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簡本或發表對本報告的意見和看法。具體聯系方式如下:
單位名稱: 合肥合大環境檢測股份有限公司
聯系方式:章工(13339282616)
以上公示內容的真實性、合法性由場地責任單位、調查編制單位負責。